【本報台北訊】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在資訊處多項採購案中收取上千萬元回扣,台北地檢署昨天認定林違反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依重罪、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另聲押秘書長室科長陳亮吟、網遠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保承、業務經理林明玉三人獲准;林的妻子劉馨蔚等九人雖嫌疑重大,但已說明相關案情,無羈押必要,諭知十萬至兩百萬元不等交保,並限制出境。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指出,林錫山貪汙案始於調查局北機站二○一三年十二月接獲的具名檢舉,北機站隔年一月報北檢指揮偵辦。
張介欽說,本月完成蒐證,檢察官認時機成熟,加上部分公務員近期陸續退休、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為保全證據、以利後續偵查,十四日向法院聲請於十八日至二十二日間搜索。當天因執行程序和法院有歧見,一度被駁回,檢察官十八日補充理由後再度聲請搜索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