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龔敏迪
孔子說:「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鄭玄的註釋是:「謂年十五以上也。」漢朝桓寬的《鹽鐵論·貧富》說:「余結髮束脩,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輦轂之下。」十五歲就學和十三歲給皇家當宿衛都稱束脩。「束脩」又被作為學費的代名詞,巴金的《春》中就有一句話:「人家每個月拿八塊錢的束脩,教你們這樣的學生」。這個「束脩」,鄭玄也有解釋說:「束脩,十脡脯也。」歷來對於「束脩」的解釋多得令人眼花繚亂。
但束脩的本意與年齡和乾肉其實都無關。《晉書·列女傳》有:「束脩整帶造於別榻。」《晉書·夏侯湛傳》說:「惟我兄弟姊妹,束修慎行,用不辱於冠帶。」就學、出仕,包括社交場合都要有所約束和注意妝飾,以示莊重。所以,束脩是受約束,改變原先散漫狀態的意思。
農耕社會,「國之興亡,肉食者謀」,吃肉決定國家大事的是貴族。受學者送十條乾肉作為先生的薪酬,稱為束脩之禮,具有代表性的意義,簡稱為「束脩」。引申後世,送禮、薪俸,都成了束脩,《禮記·少儀》:「其以乘壺酒、束脩、一犬賜人。」清人夏燮 《中西紀事·海疆殉難記上》說:「乃按諸幕友束脩,一一分致,相與揮淚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