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社子島地區許多家戶沒有門牌,連帶無法申請自來水或只能共用電表。台北市建管處昨天表示,經修正相關辦法後,沒門牌的家戶只要有居住事實,且附上土地使用無爭議切結書,十八日起即可申請水電。
台北市政府去年十月起受理社子島接水電申請,但須有門牌才能申請,礙於地目複雜、部分地主不知去向,只有九十二戶合規定,最後僅三件核准;台北市長柯文哲隨後到當地Homestay後,拋出接水和門牌脫鉤的想法,指示社子島專案辦公室研議。
經修訂辦法後,除放寬民國九十三年底前未編釘門牌建築物必需具備住宅生活機能的住家使用,申請人檢附居住人資料及作為居住使用與土地使用無爭議切結書,即可同意接水接電申請。
另外,建築物內有住宅、工廠與商店者,住宅面積由原先三十平方公尺放寬至十三平方公尺;為兼顧住宅居住安全,與工廠或商店隔間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分戶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