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基金會指出,全台近九成國、高中職有服裝儀容規定,質疑「除了管控,究竟有何教育意義?」
國高中生有權表達個人自由,一切都要照著校規走,「只有機器不會犯錯」,校方不該因服儀規定懲處學生。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認為,學校不是監獄,不該有服儀管理和限制。教育本質應尊重學生,包括身體自主權和人格發展權,「制服並非教育的目的」。
看到民間教育團體與學者拿制服挑起學生生活管理、教育輔導與學生人權,我認為師生、家長應以民主方式,集思廣益看待問題。
現在校園出現奇裝異服司空見慣,讓外界質疑學校生活鬆散,管理不足,訓導工作教師動輒得咎,吃力不討好。
如果校規適時調整,讓學生參與表決,相信校園民主由下而上落實,校園倫理更加彌篤。
如何讓學生以穿具特色的制服為榮,例如與小綠綠畫上等號的北一女中、台中女中;讓學生知道穿戴整齊進出校園,也是對校譽的尊重,透過大學科系校友在「制服日」,穿著當年母校的制服出席校園活動,透過唯美的攝影傳回國高中校園,讓學弟妹珍惜當下穿制服是光榮的事。
當制服不再是青春學子冷冰冰的枷鎖,不合理的穿著規範,也只是似有若無的約束!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