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錦姊帶著女兒到辦公室找我,說她要把一間透天厝贈與給兒子,我說為什麼這麼麻煩,等百年之後再辦理就好了。她說:「不行!怕以後發生糾紛。」
我問她有幾個孩子?她說:「一個兒子,四個女兒。」我問:「這樣女兒不會說話嗎?」
她說:「因為以後兒子要祭拜我和老公,所以趕快辦理贈與,移轉之後便可以開始領老人年金。」我告訴她「這樣不太划算哦!」老人年金一個月三千元,一年才三萬六千元,但是贈與的土地增值稅不能適用優惠稅率,試算後要繳二十六萬元稅金,負擔很重喔!知道贈與後要繳那麼多稅金,阿錦姊決定要先問過兒子再說。
隨後,我雞婆的數落她:「你怎麼這麼重男輕女,不公平喔!」她說:「沒辦法!我的父母親也是這樣對我。」阿錦姊的四個女兒當中,只有老二結婚,其他的,據阿錦姊說:「她們都有很好的固定職業,也怕遇人不熟,都不想草草結婚,所以我也不打算逼她們非要結婚不可。」
說到這裡,我力勸阿錦姊,生前的財產規畫一定要慎重,而且要公平,免得延伸出一些不必要的紛爭。再說,每年贈與的免稅額度是一百一十一萬元,只要好好把握,就能順利移轉財產,重點在於:兒子、女兒都是我們的骨肉,只認定兒子日後會孝順自己,所以要把大部分的財產給兒子,是否對同樣有權利孝順父母的女兒太過不公平?
最後阿錦姐總算打消念頭,決定回家研究看看再說。看到阿錦姊事事為兒子著想,心裡頗有感觸:都什麼時代了,還重男輕女,這究竟是父母的智慧,還是父母的愚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