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糖從二○○七年到二○一四年委託彰化縣大統長基食品公司代工葡萄籽油,前年九月爆發大統生產的葡萄籽油攙混禁用的銅葉綠素,造成台糖全面回收上市的葡萄籽油及接受消費者退貨退款。事後,台糖以銅葉綠素會造成消費者健康有「不良影響」的理由,依契約請求懲罰性違約金共八千三百四十一萬多元;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判決台糖敗訴,駁回台糖的請求。
法官指出,銅葉綠素雖未准許添加在食用油,仍准許多種食品添加,包括糖果、果凍、蔬果加工製品、精緻烘焙食品、乳品飲料等,所以是否造成人體健康的影響,還無法僅以產品中銅葉綠素的添加量來認定,根據標準最嚴格的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認定,以六十公斤體重的成年人來說,每人每天攝取銅葉綠素量最多四百五十毫克;以此推算,六十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必須攝取二十二點五公斤的葡萄籽油才會過量。
法官說,依經驗法則,一般正常人不可能每天攝取如此大量竹葡萄籽油,台糖從頭到尾都未舉證有任何消費者因購買台糖的葡萄籽油,食用後產生「生命、身體、健康有任何不良的影響」之結果,所以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是沒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