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每年約有兩千名教師請育嬰假,其中超過一成專挑寒暑假學生不上課時「復職」,宜蘭縣長林聰賢在縣務會議開第一槍,不准請育嬰假者在寒暑假復職。
教育部和勞動部最近將討論,希望讓法令更完備。朝老師請育嬰假以「學期或學年」為單位,不准以「月」為單位,避免投機。
教師有寒暑假待遇,老師覬覦寒暑假可多加利用,很多國中老師選擇在假期前兩周結婚,宴客之後,出國度蜜月!留下的課務與代課費由學校概括承受。
二十多年前,政府鼓勵教師在寒暑假辦理婚事,開學後嘉獎肯定,我與同事都以不荒廢學生課業為前提,大家有志一同,都在寒暑假完成終身大事。對照現在年輕老師的精打細算,感慨良多。
政府何妨恢復以往獎勵方式,發給三到五千元祝賀禮金,相信可以找回有良心的老師不在學期中落跑結婚去。
為避免老師繼續被責難,應該把所有教育部要求的「統合視導」與各領域學科的校內外的「研習」,都安排在寒暑假。一則減輕因應付評鑑、視導的帶給的壓力,一則可省下更多因老師研習而多出來的「代課費用」。
或許這種變革,對部分老師希望能在長假中做充分休憩、自我進修有所影響。
但基於「為人師表就是要有較高的道德標準」,以及祛除老師的寒暑假不上班的社會疑慮,何妨讓教育部在修有關育嬰假辦法時,一併解決寒假進修、研習問題。
韓靖(新北市/退休國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