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糖漿相關製品的稽查結果,針對29家糖漿製造業者稽查其原料與添加物管理、製程、登錄、產品標示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等,分別有三家業者違規,目前都移請地方衛生局辦理。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這次違規的三家業者的三件產品,違規項目都不同,桃園市龜山區的「綠太陽有機食品」所販售的自然農法無毒栽培黑糖蜜,是糖蜜原料已超過有效日期,逾期產品已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
同樣是桃園市的業者吉特食品販售的「JETER杏仁露」,被檢驗出成分中完全沒有杏仁,則是因為標示成份不實,依照食安法已開罰4萬元。
苗栗縣三義鄉的苗榮食品,所販售的「橘子、檸檬、蘋果、葡萄香檳等汽水」,成分完全沒有橘子、檸檬、蘋果、葡萄果汁,依法應該要標示「某風味」或是「某口味」,但業者完全沒有依規定辦理,同樣也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