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嘉義訊】好人好事真的難尋嗎?不盡然吧!社會上有許多人低調行善,當作自己的分內事,不需要被公開表揚。日前雲林北港鎮一位林姓阿嬤,因沒錢坐計程車,由女兒騎機車,拉著她乘坐的兩輪拖板車至嘉義長庚醫院看病。經朴子市暫停路邊休息,被蚵仔煎老闆及一群年輕人看見,集資幫他倆叫計程車,還幫拖板車安裝閃光安全燈。
共同參與的年輕人黃昭凱說,當時朋友們分工合作,有人陪阿嬤搭車、有人騎車跟阿嬤女兒,他則去買一具閃光警示燈,裝設在阿嬤拖板車尾端。眾人陪著阿嬤到長庚後,巧遇縣議員黃嫈珺,她除了協助阿嬤就醫,還與大家共同集資幫助阿嬤。
「這就是朴子人的愛心!」黃嫈珺說,幾位年輕人還共同捐出身上零用金,集資五千元幫助林阿嬤,還有人搶著幫阿嬤付計程車錢返家,從他們身上看見台灣人情味、朴子人的愛心。
當這群年輕人被問到,「可以提報好人好事嗎?」大家反而皺起眉頭說,「有這個必要嗎?」;「這是我們分內可做的事,不需要張揚!」
重新審視表揚的意義
嘉義縣農村區鄉公所社會課長指出,社會上做好事、存好心的人很多,表揚是彰顯社會上的正向力量,但既然年年推薦有困難,就不一定每年都要辦表揚,硬找人選,反而失去意義,不如不拘形式,遇到好的事蹟,就馬上表揚,或讓提名標準性彈性化,困擾就不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