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名婦產科診所醫師替病患看病時,因藥師已下班,就親自調劑交付藥品,事後病人卻提出檢舉,該醫師因違反藥事法遭罰。醫師認為符合「醫療急迫情況」,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都遭駁回後,改聲請釋憲,爭取醫師調劑權。
依現行藥事法及施行細則規定,醫師調劑以在主管機關公告「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
醫界主張,醫師調劑的法定資格仍在,緊急調劑權是為病人安全健康著想,過去衛生署曾函釋指出,緊急調劑權「屬醫療專業判斷範疇,需依個案事實分別認定」。
醫師公會全聯會祕書長蔡明忠說,醫師有緊急調劑權,卻被認定違法挨罰,相當不合理,釋憲案希望釐清實務上的合理解釋,醫師公會全聯會將協助法規整理,認定緊急調劑權範圍、調劑處所是否僅限於機構內等爭議,希望在符合法規範圍內,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及醫師看診的調劑權。
不過,「醫師可以調劑,難道藥師也可以開刀?」藥師公會全聯合理事長李蜀平痛批,台灣醫療長期被醫師控制,醫師一手寫處方、一手開藥方,還要開立診斷證明,根本亂了套;且有醫院為節省成本縮減人力,甚至請藥商支援包藥,亂象叢生,質疑醫界聲請釋憲是「陰謀論」,未來不排除進一步抗爭,捍衛藥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