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四死二十四傷,死者潘碧珠家屬與七名傷者共十人向凶手鄭捷求償,新北地院昨天判賠二千九百八十一餘萬元;但鄭捷名下並無財產可賠償,被害人可能拿不到一毛錢。
多數死者家屬及傷者認為鄭捷名下沒有財產,並未求償,但潘碧珠丈夫邱木森表示,他知道鄭捷沒錢賠償,也知道求償沒有實質意義,至少他要替太太爭取權益,並告訴社會上為非做歹的人會有因果報應,「這輩子還不了,下輩子還是要還」。
被砍傷的蕭姓女子說,她被殺傷無法工作,休養1年多,如今陰影猶存,恐懼人群及獨自外出;也遭砍傷的林姓男子則說,現在搭捷運有恐懼感,會不自主緊張,在捷運上對四周乘客保持高度警戒。
鄭捷委任律師答辯說,對賠償責任並無意見,但十名原告求償金額過高,且有些求償項目缺乏證明文件,他沒有收入,又患有心理疾病,請法官酌減。
不過,法官認為,鄭捷對死者家屬及傷者則始終未道歉,毫無悔意,精神慰撫金應全額賠償,加上被害人提出的交通費及醫療費等單據證明,共判賠三千零九十一萬元,扣除潘碧珠家屬已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一百一十餘萬元,鄭捷總計須賠償二千九百八十一萬餘元。
另一名北捷砍人案被告郭彥君,日前供稱「若無人阻止,會繼續殺光人」,但昨天在士林地院出庭時,改稱並無要被害人致死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