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自在 再論死刑存廢問題 (八)
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使命副校長)
陸、另一位讀者的來信
日前又收到一位台南明德新村的受刑人的來信,這位讀者一開頭就表明自己是佛教徒,也是一名受刑人,未來再服刑不到一年的時間可望假釋出獄。他讀了我論死刑存廢的專欄文章,深表認同,想提出一點看法及感想和我分享,同時也想表達對我的支持與鼓勵,若要引述他來信內容,就稱他為「無名佛弟子」,感謝這位「無名佛弟子」的支持與鼓勵。
相信這位讀者的看法,雖然不是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但可以代表或反映了社會上一般大眾的心聲,我將他想要表達的看法及感想,摘要整理逐條敘述如下,每一條敘述之後再加上我的回應。
一、如果說「死刑從來就不是解決問題的答案」,那試問什麼才是解決的答案?終生監禁就能解決嗎?關四十年、五十年,到了老了、死了,被害人就能釋懷了嗎?加害人就能獲得救贖了嗎?
死刑背後真正的問題是在於「眾生的無明」,因此世間才不斷有「殺業」的產生,這個問題在世間法的層面是不可能有解決的答案的,因此死刑當然不可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萬一死刑真的被廢除了,按照目前的社會情況,我敢斷言「惡意、蓄意、隨意殺人」的問題一定會更加嚴重。
二、全國的納稅人並沒有責任與義務,要養這些終身監禁的人,請不要再用「共業」這頂大帽子扣住人民。
目前我國並沒有「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這一項立法條目,未來真的要制訂這樣一條「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我的態度是開放的,如果有非常完整的配套措施,我不會反對。然而就如這位「無名佛弟子」所言,要養這些終身監禁的人,是需要全國的納稅人「買單」的,其後果非同小可,未來的國家領導人以及立法院的諸公們,你們可得站在全民福祉的立場好好想一想!
三、「仇恨是絕對無法撫平受害者家人的傷痛,唯有寬恕與包容才是化解傷痛唯一的方法。」這位讀者表明非常不認同這句話,這把尺不應該放在每個受害人身上,沒有任何人有權利要求被害人一定要原諒、寬恕加害人,每個人都有療傷止痛的方法,不可以偏概全。要原諒、寬恕加害人,那是受害人的權利、是美德,而不是義務。
這位「無名佛弟子」說得真切、公道,要原諒、寬恕加害人,那是受害人的權利,那是「美德」,而不是「義務」
四、如果說「死刑是以暴制暴」,那麼「終身監禁就是以凌虐制暴」了,不是嗎?死刑是不是必要之惡,各國國情、文化、經濟狀況皆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人權」這二個字,是用在懂得尊重人權的人身上才是適當的,加害人毫無因由殺害無辜的人,他有什麼權利要求別人要尊重他的生命權呢?
我在之前的文章已經說過,以目前的台灣社會而言,死刑根本就不是「人權」的問題,而是「治安」的問題。一味偏頗地維護殘暴殺人兇手的「人權」,反而是嚴重地侵害無辜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基本人權」。
此外,死刑不是「以暴制暴」,之前已經說過,死刑不但有「教育意義」,而且還有「宗教意義」。死刑的教育意義在於開導死刑犯要對自己的犯行負全責:「好漢做事好漢當」;死刑的宗教意義則在於:以虔誠懺悔的心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認錯,以贖罪的態度坦然面對死刑,向被害人「以死謝罪」,這樣才能真正地化解恩怨,免除來世的糾纏。
五、日本侵略中國,殺人無數,事到如今,日本從未認錯道歉,中國人談何原諒?事上哪有硬要別人原諒加害者報行的道理?德國不斷道歉賠償,猶太人有人選擇原諒,有人選擇不原諒,大家都應尊重被害人的選擇。以色列不是用寬恕與愛建國,而是用不再幾百年來受盡欺凌的意志建國。
這段內容雖然與死刑無直接關連,但是道理相通。日本不只是侵略中國,還凌虐亞洲各國,至今仍然死不認錯,無數受害眾生的怨氣難解,長遠而言,絕非日本之福。(待續)
各位讀者如果想要索閱〈從生死關懷觀點對死刑存廢問題的反思〉全文PDF電子檔,可以傳email到hlchen16@hotmial.com台灣生死輔導學會祕書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