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訂「好人法」,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了;圖為情境示意圖。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報導】北京市14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後遇街頭突發疾病,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了。
另外,草案規定,病患及家屬如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新華網今天報導,街頭有人突發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這類話題常常引起大陸民眾熱議,許多人想救人不敢救。
在「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第38條中規定,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個人在醫療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