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婉萍
情字這條路
演唱:潘越雲
作詞:慎芝
作曲:鄭華娟
那會那會同款 情字這條路
給你走著輕鬆 我走著艱苦
那會那會同款 情字這條路
你隴滿面春風 我隴在淋雨
不願承認心內思慕
暝暝等著你的腳步
不願承認阮的愛你是錯誤
不願後悔何必當初
志強其實不是茉莉喜歡的類型,他是典型台灣南部的大男人、個子不高,且一點都不體貼。志強認識茉莉時,已知道她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而且幾乎每周都會從台灣最北端搭車到台中來盯梢。但這就是志強的魅力(多年後才知道這其實是賭性堅強),他給茉莉的字條上寫著:「我知道妳腳踩兩條船,但沒有關係,反正還沒結婚!」
他們初次認識是在大三剛開學時,兩人不約而同參加學校社團的登山活動。雖然大一時彼此所屬的系所就已是室友寢室(不同兩系依宿舍排序,互派室長連繫結緣)。
那次登山,領隊帶丟了路,隊伍分成兩隊,兩人正好在同一隊,一路閒聊,竟然發現他們恰巧畢業自同一所小學。
更巧的是,茉莉交往七年的男友突然在那年提出分手!因為他將被退學,不想耽誤她……就這樣,茉莉接受志強鍥而不捨地追求,開始走上這條漫長辛苦的情字這條路。
這樣的男子天生就不懂浪漫,但卻懂得裁剪一張張小小一公分的紙條,上面寫著:「紙短……」塞在信封裡寄給她。
這樣的男子不懂得朝思暮想,卻偶爾會在假日突然失聯,正當茉莉感到焦躁不安時,又會出現在宿舍門口,帶給茉莉兩隻木雕小老鼠,說是跟外校女生出遊時看到順手買的……
茉莉這段戀情談得很辛苦。
她的感情豐富而執著,志強卻常以一句「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來回應。他認為兩人不需要天天膩在一起,因此,經常幾天毫無訊息,突然又出現邀約吃飯、看電影。總在漫長等待煎熬後,換來下一次短暫相聚的歡樂。這樣周而復始、惡性循環所累積的情感,堆砌出歲月的長河,苦多於樂。
茉莉永遠也忘不了志強的求婚詞。那天,他從軍隊打電話來說:「我想想跟妳結婚也不錯……」就這樣,他們締結了終生相守的婚約。
剛結婚前兩年是最美好的。每天同進同出,晚上下班,覺得太閒,還曾一起去擺地攤、叫賣,甚至有時還得跑警察。
「悔教夫婿覓房產」是茉莉回顧這段婚姻走得辛苦的關鍵因素。
緊接著她懷孕、生子;志強則因緣際會投入沒日沒夜早出晚歸的房地產代銷行業。除了每年享有令人稱羨的國外旅遊外,茉莉一肩扛起育兒持家的重擔,侍候知書不達禮的客家婆婆。可以想像,她的婚姻生活多麼心力交瘁。
茉莉總以為會苦盡甘來。
不過,「飽暖思淫欲」。結婚十年,志強從早出晚歸到幾天不回家,到最後,終於提出離婚要求,因為想跟另一個「她」共組家庭。
「為母則強」,為了孩子,她堅守住這個家,擔心孩子不安,白天不敢表現出自己的痛苦脆弱,直到深夜,趁著孩子熟睡後,躲進浴室,在水龍頭的隆隆聲中,伴隨自己的狂哭吶喊。
在淒冷的夜裡,她看不到婚姻的春天。
終於,負心的他決定搬出去,她連夜換掉兩人結婚時買的床,並將家重新裝潢。
她以為這樣就算是走出那個被遺棄的家,之後整整三年時間,她討厭自己還信守婚姻該有的不離不棄,一直留在原地——每天準時上下班、帶著兩個孩子、侍候著也被兒子背離的公婆。
「浪子回頭金不換」,三年後的父親節當天,他回家了!只說了一句:「我要好好當個爸爸,每天煮飯給妳跟孩子吃……」沒有感動、沒有喜悅,茉莉知道是她苦苦守候,才成全了這個家。
三十年的婚姻路,多少上下坡的坎坷無法閃躲,多少繁華落盡的滄桑悲苦,她都走過,茉莉只期盼婚姻的桃花源會出現在生命的下一個轉角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