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長羅瑩雪四日簽署死刑執行令,昨晚執行死刑,在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槍決王秀昉、曹添壽、鄭金文、黃主旺、王俊欽、王裕隆等六人。台北看守所傍晚五時左右傳出槍響,三名死刑犯伏法。
台北市文化國小劉姓女童的舅舅代表女童父母表示,此時槍決死囚代表政府有決心,讓國人有所警惕。他說,槍決不一定能讓家屬解脫,但至少讓凶手為他的行為負責。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相關死刑執行作業五月中旬就開始,以犯行重大及手段凶殘與否,挑出六人,昨天執行死刑。至於北投女童割喉案是否加快執行作業,陳明堂表示,沒有必然關係。
「法定刑就是有死刑,為什麼不能判?」一名法官說,實務上有不少法官和檢察官支持死刑政策,且認死刑有嚇阻作用。高姓女法官表示,法官不可能草率判死,一定因求其生而不可得,才可能判處極刑。
李姓女法官說,實務上有不少法官認同應報理論,認為作奸犯科的人就應受到懲罰。她說,主張廢死者常以江國慶、蘇建和案為例,指稱法院可能誤判,但這些事情都發生在證據調查手段不完備、不先進的時空背景下,以台北捷運殺人案的鄭捷來說,難道犯案過程也遭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