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國防法》修正案,規定九三軍人節全國放假一天,彰顯對軍人的尊重。內政部民政司表示,今、明年放假日共一一五及一一六天,均達上限,軍人節再放假,違反立法院之前決議。
立法院日前通過勞工比照軍公教「周休二日」,加上民俗及紀念日放假,每年放假日接近三分之一,若無特殊或充分理由,實在不宜將特定職業節日納入全民放假日。
各行各業幾乎都有屬於自己的節日,例如教師節、司法節、護理節等,目前也都沒有放假,如以彰顯尊重軍人全國放假,不但難以自圓其說,可能還會把無辜的軍人拖下水。
個人認為,對於軍人實質上尊重與獎勵,遠比全國放假來得更有意義,除了表揚更多堅守崗位、保國衛民的軍人,公營交通工具及收費景點或展館,全面免費或優惠;鼓勵民間企業或商家提供軍人有感的優待,應更有實益。
曹竹如(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