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拚綠能,經濟部昨天宣布,三度調高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目標量,由原規畫二○三○年一萬零八十五點八MW(百萬瓦),擴大至一萬七千二百五十MW,占總發電系統百分之二十六;預計一○四至一一九年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可帶動產值約一兆元。
再生能源無法二十四小時發電,對解決目前備轉容量率偏低現象及降低限電風險的貢獻有限,但經濟部決定第三度擴大再生能源目標,占總發電甦的二成六,並提出「三個再生」政策目標,分別是擴大太陽光電設置、優先推動離岸風場、加速地熱商轉。
其中,太陽光電增幅最大,二○三○年目標量預計由六千二百MW提高至八千七百MW。值得注意的是,能源局規畫今年太陽光電推廣目標,由二百七十MW進一步提高至五百MW,預計六月底報行政院核定通過。
能源局指出,為鼓勵地方政府參與設置太陽光電,將取消地方政府公有廳舍設置容量免競標上限、擴大委託地方政府辦理設備認定作業,以加速設置流程。提高免競標適用容量,使個人參與更為容易:如屋頂型免競標對象裝置容量由五十瓩提高至一百瓩,五十瓩以下免收併聯工程費。
另外,為將二○三○年離岸風力發電裝置容量由三千MW提高至四千MW,能源局六月上旬將公布「離岸風力發電規畫場址申請審查作業要點」;另外,能源局也將積極提升地熱發電規模,早日邁入商業運轉,提前於二○二○年達成一百MW設置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