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大學學雜費調漲費用應該用在強化教學品質、保障弱勢生權益等。圖/陳立凱
【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教育部日前核定新學年度學雜費調幅,拍板基本調幅是百分之一點八九。教育部長吳思華強調,應滿足三個條件,首先是漲學費應用於改善教學品質,尤其是師資增聘,另外,應與校內師生充分溝通;學費調漲後也應確保弱勢生獲得妥善照顧。
教育部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算出今年大學學雜費調整幅度為百分之一點八九,如果是去年未調漲學費的大學,則調幅可提升至百分之二點五,如果有提出完善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還可拉高調幅至百分之三點五;若是大學評鑑全數通過等條件的大學,調幅最高甚至可到百分之五,調整幅度可算是這十年來最高的一次。
吳思華昨天指出,大學學雜費的調整是屬於「自發性的教學卓越計畫」,大學必須要完成學校內部的溝通程序,且調整的學費要用來提升教學品質,並且照顧弱勢學生的教學權益,才能通過教育部的申請核可。
對此,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同時也是台大教授王立昇認為,從學生的角度來看調漲的學費必須要「用所當用」,運用在適合的項目上、回歸到學生身上與教學本質,而且大學財務要透明、將錢用在刀口上,這樣調漲大學學費才合理。
依照規定,打算調漲學費的大學必須在本周五前呈報教育部,由教育部依據大學各項指標來審查。不過教育部高教司表示,目前各大學都還在進行校內溝通中,目前還沒有收到任何一所大學提出的調整學費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