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台北市議員要求北市捷運公司,每逢周末應該比照跨年二十四小時營運。對此,筆者認為,無此必要。
首先,從系統安全維修與經濟效益而言,北捷不應該允諾二十四小時營運。目前捷運於午夜十二時收班,停止營業,到隔天的六時營運,捷運公司須利用這短短六個小時停止運作,進行安全維護,一旦改成二十四小時營運模式,例行維修須被迫喊停,長期下來可能影響捷運安全。為了少數夜貓族的便利性,犧牲捷運最重要的安全口碑,孰輕孰重,捷運公司須謹慎思量。
其次,就商業利益考量,捷運二十四小時營運,將無利可圖。夜貓族畢竟屬少數,為疏運這些極少數人,捷運須維持運轉,可預見的是,捷運午夜十二時至清晨六時這段期間,極可能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
最後,也是筆者認為捷運不應該二十四小時營運的最重要原因,即政府不應鼓勵民眾「徹夜不歸」,反而應隨時提醒民眾「夜深了,應該早早回家」。
根據犯罪專家表示,深夜是犯罪活動最猖獗的時刻,而現在家庭問題紛擾多,與夜生活愈趨多元,民眾深夜不歸有相當關聯性。筆者認為,為了國家安定、家庭幸福,社會應該仿效過去提倡的「爸爸回家吃晚飯」一樣,推動民眾早些回家,享受天倫之樂;人身安全,社會安定,家庭也才會幸福和樂。
台灣的夜生活已夠多元精采,我們現在最需要的不再是「加法生活」,而是「減法生活」;我們需要提升精神層次的生活內涵,不再是擴充物質生活的豐富度,所以筆者認為,捷運二十四小時營運,沒必要,政府不應再為樂不思蜀的民眾添加「今天不回家」的理由與藉口。
蔡田(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