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昨初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擬將國營事業等無法領取月退的「年金孤兒」納入保障。
立院去年初曾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將六萬私校教職員納入公保年金保障,昨天初審通過的條文,銓 敘部初估適用範圍約一萬九千人。
銓敘部長張哲琛指出,初步規畫經濟部屬中油、台電、台糖、台水,財政部菸酒公司、印製廠、台銀人壽及金管會中央存保、駐衛警、央行造幣廠等,凡未支領月退休金或優存者全納入第二階段推動。
修正草案明訂回溯條款,自去年六月一日起算,且排除中央民選公職及政務人員適用。草案三讀後,目前國營事業員工只能領一次退休金者,將可領年金化的退休給付。
另外,由於公務人力已全面透過國考任用,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廢止已實施逾四十五年的《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但設置九年過渡條款,降低衝擊。銓敘部統計,到今年四月底,現職派用人員三千零二十八人,多在交通部轄下單位和地方政府的交通工程單位,派用人員年齡平均約五十一歲,任職年資平均約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