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上午初審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草案,增設產業訓儲替代役,開放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役男,可申請至民間產業機構從事技術工作,彌補產業技術人力缺口。役政署推估,若這會期完成修法,最快明年下半年將可上路,第一年開放千人申請。
產業訓儲替代役與現行研發替代役最大差別是,前者放寬至「副學士」以上,也就是專科以上;後者則針對碩士以上役男。此外,研發替代役以研發工作為主,產業訓儲替代役則以技術工作為核心。
產業訓儲替代役比照研發替代役規定,役期3年,第一階段基礎訓練期間(4周),比照領取2等兵之薪俸;第二階段服役期間(約11個月),薪俸依照官階;第三階段服役期間(2年),待遇由役男與用人單位自由洽談議定。
役政署署長林國演表示,役男服役第一年,企業每月須提撥新台幣1萬元到產業儲訓基金;役男薪俸則依照官階計算,學士約19500元、碩士2.3萬元、博士2.8萬元;第二年起,將可望比照市場薪資,以科技產業為例,平均待遇學士3.4萬元、碩士4.2萬元、博士6萬元。第一年試辦預計開放1000名額,未來可望每年3000人。
林國演也提到,針對募兵制上路,一般替代役役期將縮短至半年;目前已在研議規畫縮短研發替代役與產業訓儲替代役役期,擬由3年縮短至1年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完成初審,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無須再經朝野協商。內政委員會上午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盡速檢討替代役男傷殘相關辦法,包括保險、醫療照護、職前訓練及撫卹等,以保護替代役男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