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府將前市長馬英九、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跳過原本小組成員建議的特偵組,表面原因是「不宜由市府指定調查機關」,其實有另一意涵。因馬、李兩人層級太高,由北市府移送給法務部,再由法務部指定轄下的調查單位調查,將此案的「指揮權」層級拉高,也將燙手山芋拋給法務部,政治意味濃厚。
「北市府最好透過政風處移送」,桃園地檢署資深檢察官說,政風單位隸屬政廉政系統,有司法調查權,可函請廉政署偵辦。他說,北市廉政會是體制外組織,無司法調查權,即使決議移送法辦或告發,都屬無效,最後要由市府拍板,除非是決議告發後,由廉政會自行向地檢署提出告發,這種告發「和百姓告發一樣」,檢方還是會受理。
北市廉政會建議
移送馬英九、李述德
主要關鍵與證據
關鍵 1
關應有權利金卻未收
證據
開發須知、會議紀錄、開發計畫書、新台加油節目錄影、正晶限時批節目錄影等
關鍵 2
刪除附屬事業收入填補公共建設虧損條文
證據
開發須知、興建營運契約草約、合約書影本
關鍵 3
市府放棄接管權
證據
開發須知、會議紀錄、開發計畫書
關鍵 4
甄審會審議不公
證據
市府函議員信函、正晶限時批節目錄影、會議紀錄等
關鍵 5
違法承諾遠雄變更都市計畫
證據
開發須知、開發計畫書、會議紀錄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