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茶風暴未平,水產品接連爆發食安問題,主管機構必須從制度、執行力等做徹底檢討改進。
每次發生食安事件,涉案廠商總是找理由百般辯解,不願認錯,只顧尋求消費者諒解。
主管機構為了避免遭批評責難,也會幫忙找理由。如漁業署官員認為,養殖鰻魚含禁藥孔雀綠,可能受殘留在養殖池底的物質汙染所致;有機農產品含農藥殘留,可能受環境背景值所影響。
老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外界質疑官員護航,讓犯錯者負起應有的責任,正因為沒有傷痛,才會讓食安問題一再發生。
政府部門面對食安問題,總強調把關機制與流程沒有問題。制度是刻板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制度,還是要靠人執行落實。
進口農漁產品造成食安風暴,衛福部長蔣丙煌認為抽驗進口食品的標準作業流程沒問題,問題出在「人」。
漁業署認為,活鰻及加工鰻需經過出池前養殖戶自主檢驗,出口或販運商第二次檢驗,與加工業者第三次檢驗後才能外銷,把關嚴謹,整個採樣送檢過程,是由人來執行,問題出在此。
除了有賴業者自律外,政府部門更應透過日常教育、人事考核、考績獎懲、法律規範、防弊機制等,落實執行力,否則確保食安恐淪為空談。
李武忠(台中市/農經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