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實施全面周休二日制,再向前跨一步!行政院經過數月協調,在單周四十小時與二周八十小時兩項方案考量下,審查會獲重大突破,未來勞工將與公務員同享單周四十小時的全面周休二日,預定有三百四十萬勞工受惠。
政務委員馮燕日前主持跨部會議,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裁示選擇單周四十小時的方案,並作出配套方案,近期將送至行政院會討論,並盡速送至立法院審議,若能在下會期通過修法,最快明年實施。
為達成勞資雙贏,跨部會議也通過「變形工時」配套方案,經工會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一個月不得超過八小時,超過的部分須給加班費。勞工在全部工時不變的前提下,可增加八小時收入;資方雖增加八小時成本,但保有一定程度的工時彈性。
據了解,勞動部提報勞基法修正草案到行政院時,就提出正常工時單周四十小時,或雙周八十小時的修法方向,而且在第一次審查會後,勞動部與企業資方較傾向兩周八十小時,認為較有彈性,也較能接受。
依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天正常工時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兩周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相當於隔周休二日;國內目前已有約五成二勞工適用優於法令的周休二日,但未周休二日勞工仍有約三百四十萬人。
馮燕說,勞工全面周休二日的意義,在於追求平等,不能因階層不同、勞動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工時。公務員與勞工都是勞動人口,前者較勞心,勞工可能較勞力,但應考慮勞工的身心健康,不能讓勞工有較長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