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天公布近半年不定時勞檢媒體結果,勞檢二十三家媒體業者,共有十家違反勞基法,違規事項以未發給加班費、工時過長最多,包含台視、中視、蘋果日報、中央通訊社等媒體都違規,被依照「勞基法」開罰二至二十二萬元不等。
媒體工時過長、血汗記者等議題受到關注,勞動部昨天公布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對媒體勞檢的結果。
違規的十家媒體包含台視、中視、東森電視、蘋果日報、中央通訊社、聯維有線電視、真晨報、公論新聞報社、寶島廣播、大漢之音。
其中,中視因未發加班費、工時過長被罰二十二萬元最多,中央社因未發加班費、工時過長、懷孕及哺乳期間的員工於晚間十時至清晨六時間工作被開罰十五萬元次之。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去年十月發表調查指出,記者工時過長,有記者凌晨二時、三時還接到主管交辦工作的電話或簡訊,因壓力過大,不少人出現焦慮、幻聽等身心問題,甚至有女記者跑新聞跑到流產。
勞動部表示,新聞記者須在外採訪,不像一般勞工於工作場所內上班,且當有突發新聞事件時又必須不定時前往採訪,其是否超時工作,普遍受到各界關注。
勞動部表示,今年將增加三百二十五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員,可大幅提升勞動條件檢查能量,並已將新聞業納入重點對象,將每半年定期公布檢查結果,以督促相關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