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通過「戶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4月2日起民眾可以到任何戶政事務所申請婚姻紀錄、遷徙紀錄及姓名更改紀錄3項新的證明書。且戶口名簿規費也調整價格,從過去一「張」30元,改成一「份」無論多少張數,都是30元。
今年1月21日修正公布的「戶籍法」第69條規定,明定人民可繳納規費請領婚姻、遷徙及姓名更改紀錄等證明書。內政部為了配合修法,這次也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新增「婚姻紀錄證明書」、「遷徙紀錄證明書」和「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三項新款證明書。
內政部指出,考量審查、印製和物料成本考量,每張收費15元,過去民眾與外籍人士結婚攜帶單身證明、申請社福補助及辦理金融相關業務時,只能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來讓相關單位了解婚姻、遷徙及姓名更改,現在可直接申請這三種證明書,以避免戶口名簿上其他的資訊也連帶揭露。
去年2月上路的新式戶口名簿,增加查驗機制、紙張防偽設計及列印防偽設計,如騎縫章、押花及核發機關浮水印等功能。內政部指出,成本雖然提高了,但這次不僅沒調高新式戶口名簿規費,反而將規費由每「張」30元,修正為每「份」不限張數都是30元,幫民眾省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