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希諴
「我岳母九十歲,失智症多年加上慢性呼吸道阻塞,這次又第三次中風併發吸入性肺炎住院…」王先生跟我說。
「她住在哪個病房呢?」
「剛從加護病房出來,在一般病房。」
「狀況改善了?」
「不是,因為家人不想要岳母再接受進一步的氣管切口手術,簽了『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後,醫師同意讓她轉到一般病房。」
兩個星期以後,王先生又來找我:
「而且最近開始全身水腫,醫生說她的腎臟以前就不好,唉,我還是想要把我岳母轉到安寧病房,但是…」
「這是適當抉擇,因為你岳母幾個器官,包括腦部、肺部以及腎臟,都已漸漸失去機能…」
「問題是我岳母的女兒覺得無法接受安寧療護,包括撤除正壓呼吸器,讓病人舒服的走完最後一程。」
「為什麼不接受安寧療護?」
「因為她怕安寧療護就是放棄所有醫療,不給呼吸器呼吸,只能打嗎啡等死。」
「她沒看過有關安寧療護的新聞報導嗎?」
「其實她也知道,安寧療護是以緩和症狀、讓病人舒服為主,可是為什麼這麼難下決定呢?」
「因為,家屬決定讓罹患末期疾病的家人接受安寧療護,需要主動積極介入的勇氣。」
「但是,我岳母卻依舊在受苦啊?她女兒為什麼不知道呢?」
「並不是不知道,而是面臨家人生死關頭,主動積極介入醫療決策,反而比不做決策、被動的接受醫療,需要更多的能量、勇氣跟決心。」
「那你看現在怎麼辦?」
「再開一次家庭會議,請全家人一起討論,是消極的維持現狀不做變化,或積極的決定,讓病人接受安寧療護,舒服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
再過一天,王先生打電話給我:
「我岳母過世了,到最後還是來不及接受安寧療護。」
「所以聰明的我們,當還活著好好的時候,就要趕快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這個意願書,當我們先預立好的時候,並沒有要實施,而是等我們哪一天,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才會實施。」
因為對自己的臨終有積極主動作為,不要把自己生命末期的難題,留給家人受苦掙扎,才更愛自己跟家人啊。」
(作者為中山醫大附設醫院神經內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