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紐約「世界貿易中心」舉世聞名,特別是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那麼,其命名權要多少錢才買得到?紐約州檢方調查發現,這個大名當年只賣十美元。
賣主是「紐約&紐澤西州港務局」 (PANYNJ)。世貿中心一九七三年完成時,稱為「雙塔」;一九八六年,該局把命名權以十美元賣給一家和該局高層有關係的民間公司「世界貿易中心協會」。紐約州檢察長施奈德曼說,「紐約&紐澤西州港務局」在「極端顢頇、怠忽」之中,把命名權賤賣。更有甚者,一名在該案中對PANYNJ擔任顧問的外部律師,又為該協會做事,兩邊通吃;又更離譜的是,從一九九一到二○一一年,PANYNJ以「會員費」之名,倒付這家民間公司十八萬四千美元。
「世界貿易中心協會」買下命名權,財源通四海,因為它在全球各地推銷「世界貿易中心」這個點子。
施奈德曼表示他已提出一項辦法,稱為「以合理、公平的方式補償紐約州民」。施奈德曼的詷查,未發現PANYNJ現任或前任官員有「不法行為」,而且賤賣案有些關鍵要角已經作古;其中包括該局高官托左利,他後來成為世界貿易中心協會總裁,二○一三年過世前,在協會拿高薪,兼領該局退休福利,該名律師也辭世;其他的證據也已在二○○一年的恐攻中化為灰燼。
世界貿易中心協會否認有違法情事,但同意向PANYNJ退回十八萬四千美元;並同意在未來二十年,從在這兩州使用「世界貿易中心」之名而獲得的營收中撥付三十萬美元給該局。
PANYNJ現任局長德格南表示,已請教法界專家,考慮對協會提起民事訴訟,並已提請紐澤西州檢察長參考施奈德曼的作法,要求協會補償紐澤西州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