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日前交保,台中高分院前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魏應充昨天上午到達彰化法院,完成報到,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圖/黃士航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彰化地院昨天重開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四人的延押庭。庭訊於中午時刻結束,但宣布裁定的時間則一延再延,到下午三時許才宣布重裁結果。承審法官認為,被告串證可能性已降低,且雖有逃亡之虞但非羈押理由,故提高魏應充的保金至三億元,其他三人仍是五百萬交保。魏應充也確定可以回家過年。
審判長吳永梁、法官呂美玲、張琇涵三人準備了投影片,說明羈押的理由及要件,也針對檢方提出的抗告理由以及台中高分院的裁定書,一一作出說明。
吳永梁表示,魏應充等人有羈押的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而全案雖仍有證人尚未詰問,但證詞應不致影響關鍵事實的認定,因此維持原裁定。
在審酌台中高分院的裁定以及當事人的個人財力,依比例原則提高保釋金額,裁定魏應充以三億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海出境,每天需到派出所報到。
此外,吳永梁在休庭前似乎也在針對媒體對前次交保裁定的報導表達不滿,他說,上次裁定結果出爐,外界一片批判、偏頗報導,對法官形成莫大壓力;法院無既定立場,希望外界的批評是就事論事,大家一起追求法治的社會;不管最後裁定如何,希望外界不要臆測,偏頗報導。
昨天上午魏應充在律師與員工的護送下步入法庭。律師羅豐胤表示,尊重檢方的動作,早就預料到檢方會提抗告,但希望檢方能夠舉證,證明原料油有問題。此外,檢方只說有逃亡之虞,卻未說明實據,不能說有錢就有逃亡之虞。
魏應充在庭上則向法官表示,他愛台灣與這塊土生土長的土地,且太太、小孩、孫子都在台灣,不會逃亡,也會信守承諾,準時報到。他也感謝法官的裁定,認為高分院的發回,要件不符。
同案被告楊振益則在法庭上大打悲情牌,指當初法官裁定五百萬交保,是他在台灣的兒子四處跟親友借錢,並下跪才借到錢,因此他寧可還押看守所,把錢還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