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錦得
每個學期,我一定會找一天為六年級的小朋友上一堂「愛情課」,因為我發現國小的學生經常在懵懂無知下,發生許多意外事件。
像去年,就有幾個六年級女生,為了一個五年級男生而打群架;還有一對六年級小情侶居然演出「私奔記」,讓家人和學校為了尋人焦頭爛額……
這都是小學生對男女之間的情感認識不清,以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於是一擦出「愛的火花」,便有如天雷勾動地火般一發不可收拾,許多不堪設想的後果也就因此發生。
為了從小培養他們正向的「愛情觀」,我告訴小朋友:
首先,可以「喜歡」,但不可「談情說愛」。在小學狹小的圈子裡,認識的男女生有限,到了國、高中,你就會發現有更多的男女同學可以選擇,尤其上了大學,可交往的對象就更多了。因此,在小學可以「喜歡」異性同學,但不必急於談有「色彩」的情與愛,以免將來圈子擴大後,後悔莫及。
其次,可以「做朋友」,但不可「當情侶」。在小學階段,雖有人生理成熟得較早,不過,心理卻依然幼稚無知。我希望小朋友把喜歡的人當成好朋友看待,一起切磋功課,閱讀課外讀物,增進知識;或在假日一起去爬山、慢跑、打球都好,但切記不可成為小情侶,做出逾矩的事,害人也害己!
最後,要學會懂得「尊重」和不去「怨恨」對方。我要學生從小就培養正面的「愛情觀」,在心理上,從小建立尊重異性的態度,將來談戀愛時,絕對不可因對方想分手,便怨恨地採取報復的手段;要有好聚好散的理性作為,以免造成傷害雙方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