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計畫把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有民眾反彈說是搶錢,有人擔心小巷子停滿違停車輛,會造成居民不便。
路邊或公園旁免費公共停車格,長期被占用停滿,儼然成為私人停車場,嚴重違反公眾利益,基於公共資源應由公眾分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公共停車格全面收費,合情合理。
建議市政府透過里鄰長及轄區員警查報,依規定全面清除隨意停放的報廢或久占未使用之車輛,重新檢討公共停車格畫設,尤應避免影響交通順暢及居民生活空間,並依設置的區段及徵收時段,定周詳且公平的收費辦法。
停車格全面收費,可清除有礙觀瞻的廢舊車輛,讓市容更整潔,並鼓勵民眾搭乘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改善少數人自私和方便,造成大眾不便的不公平現象,又可增加政府收入,做為公共建設或社福基金,利多於弊,實在沒有理由反對。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