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如果你不是一匹千里馬,要不要加強鍛鍊你的腿力?千萬不要,不要鞭打自己。你要的是「眼力」,看清誰是千里馬,找一匹千里馬來騎。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九日,美國舊金山的電腦研討會,來自史丹福研究所的道格拉斯恩格巴特展示創新的電腦互動運用、視訊會議、視窗展示、文件技術。還發表一個木頭雕刻,手掌大小,底部有兩個輪子,可用來取代電腦鍵盤的箭頭鍵,作為電腦螢幕上的游標。對,它就是「滑鼠」。
這個東西非常好用,使用者幾乎不會出錯。因為它小小的,後面接著電線,很像老鼠的尾巴,所以他們叫它「Mouse」,中文翻成「滑鼠」。恩格巴特後來把專利賣給全錄的研究中心PARC(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一九七二年,PARC把滑鼠裝配到個人電腦,效果很好。可是不知為何,沒人感覺這個小東西會賺大錢,會改變世界。
一九七九年,蘋果電腦的賈伯斯還在金童的年紀時,非常仰慕PARC。
賈伯斯當時向全錄提議,如果全錄讓他參觀PARC,他願意讓全錄投資蘋果一百萬美元。全錄覺得賈伯斯這小子好大口氣,決定給他看看,讓他知道天高地厚。
全錄當時犯了兩個錯誤,一個是讓賈伯斯去PARC參觀,一個是沒有投資蘋果。賈伯斯在PARC看到影響他一生命運的東西—滑鼠。一九八三年,蘋果把滑鼠安裝在Lisa電腦,從此,滑鼠和人類再也分不開。
當然,現在這樣說,又不一定了;降低滑鼠影響力的是「觸控平板」,這也不是賈伯斯的發明,但又是在他手中發揚光大!
怎樣?眼力比馬力重要吧!
(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本文摘自《今天:366天,每天打開一道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