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內蒙一名青年十八年前因被控姦殺已遭槍決,警方在九年後尋獲真兇,案件再審,冤死青年周一被判無罪。高院給他的父母三萬元人民幣(約台幣十五萬三千元)慰問金。
一九九六年,呼和浩特警方認定當年十八歲的呼格吉勒圖,為毛紡廠姦殺案的兇手,以流氓罪、強姦罪、故意殺人罪罪名判他死刑,並隨即將他槍決。直至二○○五年,真兇自首後才發現這一冤案。據報,法官周一親自到呼格吉勒圖家人住所,向呼格父母宣布再審結果。
聽完判決後,呼格父母抱頭痛哭起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向呼格父母表示「真誠道歉,對不起!」隨後趙建平向呼格父母轉交高院院長胡毅峰個人慰問金三萬元人民幣。期間呼格吉勒母親在墳前跪地痛哭,情緒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