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全球反避稅行動展開,為掌握企業利用關係企業進行跨國避稅,號稱全球「反避稅條款」的OECD(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最新完成的「BEPS之移轉訂價文件與國別報告指引」,最終版已正式定案;預計明年起,OECD會員國將可向投資當地的企業要求「國別報告」,最快後年起各國可依其報告展開課稅動作。
換言之,過去企業利用低稅率國家的避稅模式,恐將面臨各國稅局的重新檢驗,甚至出現重複課稅的可能。台灣上市櫃公司首當其衝,即將面臨新一波的稅務資訊揭露革命。
包括美、歐盟、陸、日、印度、印尼在內的四十四個國家,已同意OECD的BEPS移轉訂價文件與國別報告指引,未來只要在上述國家投資布局的企業,均需提報所有海外子公司的所有資訊;而且一份「國別報告」原則上是全球各國稅局通行,未來跨國企業資訊揭露將「全部露」,被視為是全球跨國企業的新難題。
衝擊台商 面臨大陸課稅
其中影響台灣企業最大的是中國,將可望在明年起實施,台灣企業都在大陸設廠,成為這些上市櫃公司全都露,面臨大陸課稅的情況。
例如,目前全球跨國企業習慣在開曼群島等免稅天堂保留大量盈餘利潤的企業,未來恐將面臨當地國家稅局要求稅收利潤的說明。這四十四國甚至可能出現不同國家要求不同稅收利潤的不同見解,而發生「重複課稅」等問題,此舉也讓台灣目前與中國、美國等大國沒有簽訂租稅協議、協定的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移轉訂價會計師徐麗珍表示,OECD九月糾正過去企業填寫稅務資料不透明的問題。換言之,若企業在十個國家進行跨國投資時,需將所有相關資訊完全揭露,供OECD四十四會員國的稅局查稅用,等於是將所有財報資料全部揭露,查核不合理的避稅或節稅。
除了國別報告外,未來涉及集團服務、權利金、管理費用,企業均需提供證明;以大陸來說,若無法提供,大陸要求無法舉證就不淮匯出,目前大陸正積極修訂「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簡稱二號文) ,預計二○一五年將發布實施。
成員國貧富差距 30年之最
另OECD九日說,各種不同國家的貧富差距達到三十年來最嚴重,且這個趨勢已傷害經濟成長。
OECD在新報告中表示,成員國大多數國家的貧富差距擴大。
報告說:「在OECD多數國家,貧富差距來到三十年來最大。」
「今天,OECD涵蓋地區最富有的百分之十人口,賺取收入是最窮百分之十人口的九點五倍。在一九八○年代,這項比率是七比一,之後持續上升。」
OECD計算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成員的數據,包括美國、土耳其、墨西哥、日本以及歐洲聯盟(EU)國家。中國大陸、巴西和印度不是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