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明年開始,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必須配戴「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才可以回收廢油。一旦發現業者違法收廢油,將處六萬至三十萬元,情節嚴重者移送法辦;若餐廳、小吃業者將廢油交給沒有工作證的業者,也可罰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
國內今年爆發黑心油事件,突顯廢食用油管控不足。環保署訪查全國夜市商圈、攤販等業者用油狀況發現,回收個體戶(小蜜蜂)每年回收四成二廢食用油,流向不易掌握,因此著手輔導小蜜蜂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以同業聯盟方式將小蜜蜂合法化,避免廢油亂竄。
環保署表示,本月十五日起,全國各環保局將同步受理核發「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持有「清除許可」或「同業結盟」加入合法清除機構的小蜜蜂都可申請,據日前清查,國內約有四百多名小蜜蜂,向各縣市申請工作證者已有三百八十七人。
明年元旦起,全國廢食用油回收業者,回收車輛及人員都得配戴「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才可回收廢油,並須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油來源、數量及流向,各環保局將嚴加稽查。
環保署長魏國彥說,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等資料,加上核發環保局於照片處加蓋鋼印,以及工作證上的浮水印、QR Code等,具有防偽效果,民眾可透過智慧手機掃描QR Code查詢回收廢食用油的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