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民大道下班時間因發生車禍,造成救護車被困在車陣,不少駕駛人為了讓救護車得以救人,把機車越過停止線,遭路口的測速器拍了快三分鐘。網友也在臉書PO出此段畫面,希望讓當時被拍的車主,做為申訴銷單的佐證。
有媒體報導,銷單必須自己記下救護車車牌與當時時間,再到監理站申訴。不懂,民眾禮讓救護車,卻被測速照相器拍照違規,為何就要如此麻煩自己申訴?
筆者覺得,警方應該每天向救護車索取行車紀錄,把當時救護車經過的前後範圍內車輛罰單取消,而不是浪費民眾時間申訴。
交警都可以請人從電線桿上監視器的影片取締違規,為何啥事都要搞的複雜,讓民眾又要請假去監理站申訴?
黃瑞麟(新北市/攝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