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近日網路出現數篇有關遊客拍攝艾菲爾鐵塔夜景屬「違法」的文章。艾菲爾鐵塔管理公司(SETE)表示,這是「沒有根據的謠言」,只要不涉商用,個別遊客拍攝、分享,完全不受版權限制。
部分台灣及中國大陸媒體在網路報導,遊客拍攝夜晚發光的艾菲爾鐵塔並在網路散播,可能涉及侵權和罰款。
管理公司表示,艾菲爾鐵塔的打燈景觀確實受到版權保護,但「只有職業和商業用途,才需要事先向管理公司申請」,且可能需要付費。
不過,一般個人使用夜景圖片在臉書等社群網站分享,「是完全沒有版權限制,也不需要任何事先申請」,管理公司很樂於看到遊客分享艾菲爾鐵塔的日景、夜景。
艾菲爾鐵塔建於一八八九年,創造它的建築師艾菲爾死後七十年,也就是一九九三年,作者權自然失效,日間鐵塔景觀成為公眾所有。但夜間的燈飾是於一九八九年才開始點亮,由設計師畢多創作,作者權屬於艾菲爾鐵塔營運管理公司,經法院認定為一種原創的「視覺創作」,因此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