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讀了星雲說偈的〈母恩〉,我心中有些感觸。近來新聞事件中,常有年輕人逞一時之勇,貪一時之趣,而在眾人的慫恿下,做出危害生命的行為,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他們不但不孝順,還傷了父母的心。
新聞事件會因時間而沖淡人的記憶。但那失去至親的傷痛,卻會深植在家人的心裡,造成無法抹滅的陰影。
古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也。」若人在逞勇貪趣的當下,能思考這句話的意思,或許悲劇便會減少。
然而社會上,也有不乏為了至愛之人,忍受化療痛苦的癌末患者,只為了爭取與家人相處的時光。
甚至有人為了遺愛人間,在肉體過往後,捐贈出可用的器官,讓生命以另一種方式延續。
這些天使不僅懂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意思,更深層的意義是,讓母親辛苦懷胎十月的血肉,可以成為一種「福份」,讓更多迫切需要器官的人接受移植,因為能施便是福。
而這「福份」相信便能回報在深愛我們的父母身上。
張瓊文(台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