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決定明年元旦將彈性放假四天,並於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補上班、上課。
七成二民眾贊同行政院的美意,畢竟國定假日能夠放假的天數不多,一般上班族或學生也都相當期待這個「多」出來的假日,而如果能夠有連續三天或四天的假期,對於安排旅遊活動更是便利。
但補上班、補上課的當天,卻讓大家相當痛苦,因為這樣該周就必須要連上六天的班,只有一天可以休息。
我建議,將國定假日統一安排在星期五放假,如此可以連續三天休假,也不需要事先補上班、補上課。
以這次的元旦假期為例,原本一月一日為國定假日,只要往後移到一月二日放假,如此不但一月一日當天政府機關可以舉行慶祝典禮, 一月二日至四日又可以連休三天,而十二月二十七日也不用補上班、補上課,這樣才真的是「小確幸」,而民眾原定的計畫行程也不需要變更。
林家瑜(新北市/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