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國中小學生預定一○三學年度起實施補考制度,每學期結束時,學科成績不及格就要補考,領取畢業證書的門檻也趨嚴。
原本國中小畢業生七大學習領域只要三領域及格,就能拿到畢業證書;但從目前讀小三、國三的這屆學生開始,必須四領域及格才能領到畢業證書,否則只能拿結業證明。
以前我教過的小六生,回顧他們國小階段的學力,發現連最基本的英文字母發音、數學同分母加法都有問題;根基不好的情況下,國中老師無論如何努力教學,都無法使他們跟上進度。於此,我很贊成提高門檻,改為四領域及格才能畢業。
我只是不同意政府用補考來補救不及格畢業生的學力,因為這樣的做法,稍嫌草率,有欠周延。
例如:由誰負責出題目?補考日期訂在何時?考試題目具有效度與信度嗎?補考及格標準是採常模參照,還是標準參照?
況且,一旦有補考,就有考試壓力,恐怕影響孩子的學習興趣。孩子的四領域不及格,與老師出的考題難易度相關;有些老師考試還盡出些上課沒教的,以考倒學生為樂,並不是評量的常態。
目前各校已積極執行補救教學。因此,建議學校可根據評量結果,對於學習成就落後的學生,強化加深加廣的指導,或是結合永齡希望小學或是博幼基金會,利用課後或周末假日為孩子做密集式的補救教學,都會比補考來得有效。
楊樹槿(桃園/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