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州鄉陳姓民眾因住家附近工廠汙染惡臭難耐,到公部門電子信箱檢舉未獲改善,轉向縣環保局公害專線陳情,沒想到竟在凌晨零點多接到環保局人員回覆稽查結果電話,讓他憤怒不已。
環保局秘書江培根表示,林姓稽查員坦承有打電話,因他值夜班,一時忘記別人可能入睡,發現不妥馬上掛斷,害陳情人隨即回撥,林員深感抱歉,環保局會加強員工在職教育。
事件處理原屬單純,卻因公僕有意或漫不經心的疏忽,造成檢舉人困擾,有必要檢討。
未經檢舉人同意或有特別急迫性情事,深夜透過電話回覆處理經過,置檢舉人及其家人作息安寧於不顧,公務執行時機及保護人民利益嚴重失當,顯然缺乏「將心比心」的觀念。
公僕存在意義重在「服務」人群,解決社會紛爭以及損害民眾權益的違規或違法行為,尤其對於民眾勇於檢舉違規,更應給予鼓勵及尊重,怎可草率到晝夜不分地步?
公僕多點同理心,在適當時間以適當方式,用適當言語或文字回覆民眾陳情,人民才會尊重。
紀大寶(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