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歲末,特別避開周末假日,央請先生開車當司機,載著媽媽、婆婆和我,一起到郊外一日遊。
我們笑稱這是「三娘『愛』子」,先生倒也大大方方地開心附和,享受媽媽的遞茶、岳母準備的水果,和老婆的捶背。一路上,看著兩位老人家被我們逗得頻頻大笑,心裡充滿了幸福感。年過半百,我們還能隨時帶著婆婆、媽媽四處趴趴走,還能對她們撒嬌、訴苦,真是太感恩了!
但在車上翻閱報紙時,卻多了一層感慨,因為,正好看到一則新聞:「棄老人於養護機構,最高罰十五萬」。內容是立法院剛通過「老人福利法修正案」,此次大幅度的修法,其中有一項特別令人矚目:未來留置老人在養護機構後棄之不理的撫養親屬,經機構通知後,無正當理由仍不處理者,最高可處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親屬姓名。
以我們中國人的習慣,讓老人家去住養護機構,是萬不得已的事,誰不想待在家裡含飴弄孫、安養天年呢?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加上時勢所趨,有許多老人就算不願意,也不得不住進安養機構。
雖然是不得已,但大家只要調整心態和作法,老人一樣可以開開心心度過晚年;就怕是晚輩存心不良,「遺棄」風燭殘年的父母,那可真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啊!
最近,我有一位女性朋友,就為了她的兄弟有意遺棄老母,忙得焦頭爛額。
她是么女,有兩個哥哥、一個姊姊,四人都有正當職業,各自嫁娶、各有家庭;因為父親已經過逝,母親只好分別在不同的時段跟兒子、女兒住,並負起幫忙帶孫子、外孫的責任。
這種情形,在台灣許多家庭中十分常見;不過,一旦母親老了、病了,問題就出來了。
我這位朋友的兄弟,在母親生病後,把事情全部推給姊妹處理。兩姊妹住得近,老母親住在么女兒家,剛退休的姊姊每天過來幫忙,和外勞一起照顧母親,以及妹妹的小貝比,讓自由接案的妹妹,可以出去辦事;至於她們的兄弟,只會偶爾來通電話給老母。
幸好,兩個上班族的女婿都很不錯,就算心裡不太舒服,也不曾計較什麼。但日前朋友的姊姊突然病逝了,這下子,妹妹家庭的生活步調可開始大亂了。
朋友的兄弟,擺明不會接老母回去家裡奉養,問題是,朋友和先生是辛苦的雙薪小家庭,但老的老、小的小,真不知該如何是好。不過,她和先生有一點很確定,就是絕對不會遺棄年邁的母親!所以目前只能由她暫停工作,再走一步算一步了。
我們都不斷鼓勵她,盡心最重要,至少,她這麼努力,絕不會讓自己終生留下「子欲養而親不待」的遺憾;朋友們也給這位女性朋友最大的精神支持,相信菩薩一定會保佑她們的!
汪詠黛部落格:http://blog.yam.com/melodywang101
本專欄於周日晚間八點半至九點,警廣全國治安交通網「今天快樂點」節目,以及周六下午三點至四點,中廣流行網「綺麗世界」節目中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