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多個勞團昨天到勞動部前抗議,要求修改《勞基法》工資墊償基金,從目前的六個月積欠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與資遣費。勞動部鬆口表示,正研究墊償基金納入退休金、資遣費,但墊付期是六個月或一年,還在研究中。
勞退新制上路八年,提撥缺額十八點三億元,有三、四萬事業單位被追繳,顯示積欠退休金潛在風險大。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勞團表示,勞動部先前的修法草案,只將勞工債權和銀行債權同順位,勞工被雇主積欠的老本還是「看得到吃不到」;為確保工人在雇主惡性關廠歇業時仍能拿回完整的「棺材本」,呼籲將退休金與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以落實「代位求償」的精神。
勞動部回應表示,日前已與經濟部開會,研議將退休金與資遣費也納入擴大墊償範圍的可行性,如果納入,將須增加墊償支出及提高墊償費率,目前雙方正就墊償多少、可能費率進行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