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近三千名幼教老師與家長日前牽著小朋友走上凱道,抗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法廢除大班幼教師帶班規定、並開放未具教保資格的才藝老師進班教學,幼教品質恐倒退二十年。
我支持政府為維護幼教品質,大班至少要有一名幼教教師的政策,不應再修法放寬。但仍然希望政府多提供教保員在職進修的名額,培育足夠的師資,也讓教保員有取得任教大班教師的資格。
除了幼教師資的良窳關乎幼稚園教育的品質外,其他配套措施也至為重要。
幼稚園孩子大部分時間待在園裡,教學活動也在園理,課程結構自然要與其生活融為一體,才能有效幫助孩子了解所身處的環境與世界,並能自行獨立生活。
行政與教學團隊應設計合於認知性、價值性、自願性的學習活動,提供與孩子年齡相當的學習教材,使孩子快樂學習、健康長大。
家長、教師必須要扮演啟發、而非強制的角色,能夠因應孩子個別心理成熟狀態,採取最少限制的學習環境,因勢利導,促使孩子自我發展,乃至於合於自我標準、完成自我實現。
楊樹槿(桃園縣/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