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花蓮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花蓮縣路跑、馬拉松或自行車等相關活動統籌規劃執行專業服務委託案」過關,讓花蓮縣成為全台第一個讓運動賽事法制化的縣市。縣長傅崐萁昨天強調,今年太魯閣峽谷馬拉松賽將由縣府主辦,全力延續這項年度盛事。
國內路跑、自行車等大型運動賽事風氣盛行,運動人口迅速增加,可是卻忽略其餘用路人、店家的正常生活與使用道路權益,花蓮縣每年有許多大型運動賽事,長期占用道路,對於縣民造成極大不便。
縣長傅崐萁有鑑於用路權使用不對等,長期缺乏法定規範,去年底倡議運動路權法制化,提出「花蓮縣路跑、馬拉松或自行車等相關活動統籌規劃執行專業服務委託案」,統整運動賽事路權,還路於民。
縣府社會處暨新聞處長劉嘉泰昨天中午說明,行政院公共程委員會函復表示,花蓮縣所提的運動路權規畫委託案並不適用於政府採購法,因此法無禁止,並無違法,工程會同意備查。
另外,花蓮縣的運動法制化委託案並未排除公益團體舉行相關活動的申請權益,公益團體如果要舉行相關運動,仍可向縣府申請路權。
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公秉說,以往各種運動比賽,廠商收取報名費及接受相關單位贊助,卻由政府負責維護交通、醫療等費用與後續責任,讓全民埋單,實在不合理。
因而縣府提出運動賽事法制化,得標廠商除須支付縣府約一億八千萬元的權利金,以及每年營運中百分之十的回饋金,收益回歸花蓮縣民,用於社會福利等公益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