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某補習班一名女老師,因為學童作業沒寫好,就拍打學童頭、捏耳朵,還出言辱罵。縣政府教育局對補習班兼營安親班開罰。
不論女老師施暴的出發點為何(或許恨鐵不成鋼),但施暴就是不對的行為,老師的情緒管理必須加強。
教育主管機關三令五申「零體罰」,但體罰情事還是不斷傳出,學校大多數教師都已有所體認,但補習班或安親班絕非「化外之地」,也應該以「零體罰」為理念,揚棄「不打不成器」的錯誤觀念。
我身為幼教人員,知道安親班和補習班,仍普遍存在體罰的情況,希望因為前述案例,能夠引起主管機關應有的重視和監督。
有些家長送孩子到補習班或安親班,事先言明可以接受體罰的管教方式,希望我嚴師出高徒,讓我有體罰學生的「承諾」,但我從不做這樣的事。
現在孩子自主性和自尊心都很強,傳統打罵、逼迫的管教方式並不高明,老師該慎思,不要以身試法。
不少家長以為可以默許或授權老師打人,將孩子送給老師體罰,一切都是為了孩子,這是錯誤的想法和觀念。體罰侵犯了孩子的身體和自尊,當眾給孩子難堪,會帶給孩子不良的影響。
對待或教導孩子必須具備愛心、耐心,我認為無論學校、補習班或安親班,嚴禁體罰的規定必須一體適用。
老師們的情緒管理再加強外,建立不適任老師的淘汰機制,期待老師們都不會再有傷害學生的行為,給孩子最基本的尊重,這樣孩子的學習才有意義。
蕭靜方(花蓮縣/幼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