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苗栗縣政府上周對高鐵開出第一張噪音罰單,不過環保署表示,這張罰單可能白開了,因為不論從適法性、開罰金額、給予的改善期限,都有爭議,研判一旦高鐵公司提出訴願,罰單被撤銷的機會很大。
苗栗縣開出罰單後,其他縣市也感受到來自民眾的巨大壓力,紛紛表示要跟進。
環保署表示,苗栗縣政府引用環評法第二十三條開罰,最大的問題是,苗栗縣限期高鐵在二月二十八日前改善,否則要按日連罰。但環評法關於按日連罰的規定,是「得」按日連罰、不是「應」按日連罰,且所謂「限期改善」在環評法中並未規定多少天,如果高鐵公司舉證改善期不合理,有可能被接受。
另外,目前有關鐵路噪音是由「噪音管制法」管理,關於交通噪音雖無罰責,但可要求高鐵改善,而所謂改善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處罰,是否可因此改用「環境影響評估法」開罰還有爭議。
環保署表示,高鐵開出罰單後預料將向環保署提起訴願,綜合以上分析,這張罰單被撤銷的機會很大。環保署已請其他縣市暫緩開單,近日將邀地方討論後再定出全國一致的處理方式。
針對高鐵噪音問題漸浮現,且會愈來愈嚴重,環保署要求高鐵公司成立噪音處理專責單位,高鐵公司日前回函表示將設「環保水利課」,但環保署擔心層級不高,無法有效運作,建議噪音專責單位應直屬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