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高雄氣爆事件造成成慘重傷亡,行政院及各部會,民間學校,紛紛提出有益災民的優惠措施。
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天說,高雄市訂有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發生氣爆符合國賠要件,依據國賠法第三條規定,高雄市政府有代位求償的義務。孫立群表示,台灣過去有許多縣市有代位求償,代位求償是依據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國家賠償法規定,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處理。
災損車輛 將退還牌照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財政部昨日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對於因本次災害受損無法使用的車輛,稽徵機關會主動退還使用牌照稅,申辦期限從一個月內延長半年。
健保費用 緩繳免滯納金
衛福部健保署指出,為減輕災民繳納健保費的負擔,將放寬無固定工作、在區公所投保的災區第六類保險人,今年七月至九月的健保費繳納期限都可順延六個月;災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若有八月至十二月的健保欠費,也暫緩催收及移送行政執行。同時可享延遲繳納健保費免予加徵滯納金的各項協助措施。健保署表示,只要是經市政府畫定為災區,或認定為災民者,健保費都可緩繳;受災民眾若經認定具經濟困難資格,一年內健保費欠費及應自行負擔費用未繳部分,也可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申請無息貸款。
氣爆災區 失業免費職訓
勞動部說,災區失業民眾可持證明文件,到高雄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各就服機構接受職訓諮詢並開立職訓推介單,參加本各類職訓得免甄試入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考量受災區房屋毀損及居民他遷,受災雇主若無法及時繳交外勞就安費,進而衍生的滯納金可免付。
臨時工作 即日受理申請
高雄市政府向勞動部申請「氣爆災後復建臨時工作津貼計畫」,提供災民五百個為期三個月的臨時工作機會,將安排至苓雅區公所、前鎮區公所及衛生局工作。第一梯次自即日起至十五日受理申請,時薪為一百一十五元,每月工作時數最高一百七十六小時,每月兩萬二百四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