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昨天表示,從二月開學的九十五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始,就學貸款將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更多照顧,例如,還款有特殊困難的學生,還款期限將從目前的八年延長為十年,並調降低收入戶子女的就學貸款利率。
台聯立法院黨團昨天批評目前學費標準嚴重排擠弱勢家庭子女受教機會,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黃雯玲稍後回應表示,教育部不斷與銀行協商就學貸款,已有多項具體共識,預計可從下學期開始實施;另外,就學貸款有特殊還款困難的學生,還款期限已經從四年延長為八年,最近協商把延長的四年變成六年,還款時間拉長為十年。
其次,就學貸款可延後三年開始還款的條件放寬,從月收入不到二萬元的家庭子女調整為二萬五千元,如果還有特殊困難,還可與承貸銀行協商再展期還款及拉長還款期限;另外,低收入戶子女的就學貸款利率,也可從目前百分之三點五降到百分之二點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