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噪音連罰20天 停工 陳忠賢 |2014.07.30 語音朗讀 186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環保署最近訂出「重大噪音管制認定原則」,增訂明確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認定原則。包含經處分按日連罰於二十天者;經處分後自報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經查非屬實者;一年內按次罰鍰五次或經限期改善兩次,仍繼續違反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或操作,經處罰並未在限期改善者,且一年按次處罰三次;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環境安寧行為。 前一篇文章 西瓜鳳梨大又甜 1顆抵3顆 下一篇文章 8月起實施 節電增9類 擴大至非連鎖商家 熱門新聞 01香港佛光道場 獲十大最高義工時數獎2026.01.1302關渡平原 田園風光優美2026.01.1203社論--老宅延壽與老屋安住2026.01.1004星雲大師全集⑳【佛教管理學②】 佛教的「梵唄音樂」管理學⑤2026.01.1005靜電從哪來?2026.01.1206台南黃金海岸 台版邁阿密2026.01.1107搶白金會員 男子12小時搭6次飛機2026.01.1308機械馬宙斯2026.01.1209東京消防演練 秀古老打火絕技2026.01.1310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無生法忍2026.01.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鼎昌號李宅 百年建築重生武陵農場低溫 吹起陣陣霧氣七星潭 嶄新風貌迎客綠容率、屋頂光電 輝達總部難題台南水道博物館 豆藤冒險添亮點玉山步道遭噴漆 玉管處追查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