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噪音連罰20天 停工 陳忠賢 |2014.07.30 語音朗讀 188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環保署最近訂出「重大噪音管制認定原則」,增訂明確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認定原則。包含經處分按日連罰於二十天者;經處分後自報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經查非屬實者;一年內按次罰鍰五次或經限期改善兩次,仍繼續違反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或操作,經處罰並未在限期改善者,且一年按次處罰三次;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環境安寧行為。 前一篇文章 西瓜鳳梨大又甜 1顆抵3顆 下一篇文章 8月起實施 節電增9類 擴大至非連鎖商家 熱門新聞 01【詩】 藏在骨骼的雪2026.03.0602【詩】望海2026.03.0203社論--讀書成為最新的時尚2026.03.0204台北.士林 芝山雲霧染松濤 陽明詩意入春潮2026.03.0205大馬新春團結暨開齋宴 移師東禪寺2026.03.0206新竹以南水情緊 實施人造雨2026.03.0407食在蔬適 大溪山城老街蔬遊2026.03.0208哈米尼遇襲身亡 美以續轟伊朗2026.03.0209每天快走30分鐘 好睡且排便順暢2026.03.0310壁虎亭記2026.03.0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北杜鵑花季登場經典賽中華隊首勝 14:0完封捷克台灣燈會嘉義夢 日夜皆美美伊續戰 桶裝瓦斯恐飆破千元中華0:13不敵日本 經典賽吞2敗日式木造休憩所 活化創生 作者其他文章禁建48年 社子島開發過關軍人年改 立院三讀救低薪 政院祭5藥方環資部 天下第一部烏賊車 最重註銷牌照軍改20年起支俸率55+2 達共識